首页>> 招生资讯>> 2023年普通高校“专转本”选拔考试 音乐专业大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公告

2023年普通高校“专转本”选拔考试 音乐专业大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公告

  • 创建时间:2023/02/17
  • 阅读量:3863
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“专转本”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学函[2022]25号)精神,现将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“专转本”选拔考试音乐专业大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考试科目

考试日期

考试时间

考试地点

声乐演唱

乐器演奏

4月1、2日

(周六、日)

考生分批参加考试,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段安排为准

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音乐楼(江宁大学城)

一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
二、准考证发放

考前3天,考生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本人《准考证》。

三、考试内容及范围

(一)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

1.依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普通高校“专转本”选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》(苏教学函[2020]11号)附件4中,已公布的江苏省普通高校“专转本”选拔考试音乐专业大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大纲。

2.考试用书

(1)声乐演唱: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《声乐曲选集(修订版)》(外国作品一至六)与《声乐曲选集(修订版)》(中国作品一至六),均由罗宪君、李滨荪、徐朗、颜蕙先主编,此两套共12本声乐教材属教育部委托选编的高等师范院校试用教材。

(2)乐器演奏:以各乐器的主流教材(音乐、艺术学院乐器相关教材、曲集、练习曲集等)为主。

(二)考试组织内容

1.技能一:声乐演唱

2.技能二:乐器演奏

四、考试方法与要求

(一)考试流程

1.考生按照准考证上安排的考试时间段,提前50分钟到考点指定的大候考室签到,经抽签随机分配进入相应考场。

2.考生进入考场后,先完成技能一音频准备,然后进行技能二(乐器演奏)考试、再进行技能一(声乐演唱)考试。

(二)考试要求

1.技能一:声乐演唱

考生需在考试用书中,自选一首中/外声乐作品,要求原调演唱,时长不超过5分钟,不限唱法,形式为现场声乐演唱(不可看谱),清唱或音频伴奏均可。若采用音频伴奏考生,伴奏音乐须为MP3格式音频文件,请将文件拷贝于U盘内,于考试前提供给考场工作人员(现场不接受手机文件传输等其他提交伴奏的形式)。

基本要求

(1)能准确地把握作品的旋律,有较好的音准、节奏,吐字清晰,且具备科学的发声技巧。

(2)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,气息流畅,音域宽广,情感表达恰到好处,具有一定的感染力,符合歌曲意境。

(3)台风端正,精神饱满,仪态大方,表演自然流畅。

2.技能二:乐器演奏

考生需自选一首中等难度及以上的乐器演奏作品,进行现场演奏(不可看谱,且不能采用音频伴奏或其它伴奏),时长不超过6分钟考场仅提供钢琴,若使用其它乐器则需要考生自带。

基本要求:

(1)能准确地把握作品的旋律,读谱正确,按规定的速度,完整而流畅地演奏自选乐曲。

(2)具有一定综合技巧的驾驭能力,能正确处理乐曲的重点与难点,能利用不同的演奏技术呈现作品风格。

(3)台风端正,精神饱满,仪态大方,表演自然流畅。

五、考生进入考点及候考

考试当天,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段安排,提前60分钟,从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南门(南京市江宁区齐武路校门)进入学校。考生进校后,请按指定路线进入大候考室候考。

六、咨询及监督方式

联系人:马老师

咨询电话:025-86178292

监督电话:025-86178111

七、联考委组成单位

南京晓庄学院

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

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

南京传媒学院

 

音乐专业大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委员会

(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办公室代章)

2023年2月17日